上海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上海刑事律师

微信语音用手机录制后,能否作为法庭上的有效

时间:2025-02-22|栏目:上海刑事律师|
手机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录音、录像、短信、微信等电子证据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使用,但是诉讼活动中一般要具备以下三个特性才能作为证据:1、客观真实性,对于电子证据为了保证真实性,一般对方不予认可的情况下,需要到公证处进行电子证据的保全,才能被认定;2、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该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3、证据的合法性,这些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在非私人场所,合法取得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如果是直接证据可以使用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开化县看守所地址 淳安县看守所电话 瓯海区看守所电话 开化律师 淳安刑事律师 宁波鄞州区刑事律师 金华市婺城区律师网 建德市刑事辩护律师 泰顺县刑事辩护律师 缙云县律师 温州市资深刑事律师 温州市洞头区刑事律师咨询 绍兴市上虞区取保候审律师 松阳离婚律师 杭州西湖刑事律师 常山律师 桐庐律师事务所 温州龙湾法律咨询 长兴法律咨询 诸暨刑事律师 武义刑事律师 温州鹿城法律咨询 桐乡法律咨询 象山刑事律师 温州鹿城律师事务所 湖州律师事务所 湖州南浔律师事务所 杭州律师 建德交通事故律师 宁波江北交通事故律师